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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和条件

1.介绍性条款

  1. 本《商业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BENY, spol、Prague 1,ID 号:63670992,在布拉格市法院 C 区商业注册处注册,编号 37932(以下简称 "卖方"),根据《民法典》第 89/2012 Coll 号法案第 1751 条的规定进行管理。89/2012 Coll 号法案第 1751 节的规定(经修订的《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卖方和买方在卖方处所或通过远程通信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或在www.beny.cz网站(以下简称 "网站")上运营的卖方在线商店)签订的购买合同所产生的或基于该购买合同而产生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
  2. 与条款和条件不同的规定可在购买合同中约定。购买合同中的偏离条款优先于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
  3. 条款和条件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销售合同及条款和条件以捷克语拟定。

2.用户账户

  1. 在通过网站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下,条款和条件第 2 条的以下规定适用。
  2. 买方在网站上注册后,可进入其用户界面(以下简称 "用户账户")。通过其用户账户,买方可以订购货物。如果网站允许,买方无需注册即可直接从网站订购货物。
  3. 在网站上注册并订购货物时,买方有义务正确、真实地提供所有信息。买方有义务在这些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卖方认为在用户账户和订购货物时提供的信息是正确的。数据的不正确和不完整由买方负责。
  4. 用户账户的访问受用户名和密码的保护。买方有义务不泄露他/她的访问数据,不允许第三方使用用户帐户,并承认卖方对违反此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卖方有权注销用户账户,尤其是在买方超过一年未使用其用户账户或买方违反其在购买协议(包括条款和条件)下的义务的情况下。
  6. 买方承认,用户帐户可能无法持续使用,特别是在卖方硬件和软件的必要维护方面。

3.购买合同的签订

  1. 购买合同可以 (i) 在卖方所在地或 (ii) 通过任何远程通信方式签订。通过远程通信方式签订购买合同时,买方有义务正确、真实地提供所有信息。不正确和不完整的信息由买方负责。
  2. 买方为年满 18 周岁的法人或自然人,有权根据货物的价值签订购买合同。
  3. 卖方指出,网站上的所有货物介绍均为信息性质,卖方没有义务就这些货物签订购买合同。民法典》第 1732(2)条不适用。卖方还警告,由于摄影时的光线原因,网站上显示的产品颜色可能与实际设计存在差异。
  4. 本网站包含有关货物的信息,其中包括个别货物的价格。商品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和所有相关费用。买方特此确认,本网站以在线模式显示,这可能导致价格和库存水平不时发生变化,直至签订购买合同时为止。
  5. 网站上的 价格 信息并不排除根据 单独商定的条款签订购买合同的可能性。
  6. 网站还包含与货物包装和交付相关的费用信息。这些信息仅适用于在捷克共和国境内交货的情况。
  7. 在通过网站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在网站上填写订购单,订购单尤其包含所订购货物的相关信息,买方将其插入 ;电子购物车、货款支付方式、所订购货物的预期交付方式以及与交付货物相关的费用信息(以下简称 "订单")。在将订单发送给卖方之前,允许买方检查和 更改其输入订单中的数据,这包括 买方更正输入订单中的数据时出现的错误。买方点击发送按钮将订单发送给卖方。卖方认为订单中提供的数据是正确的。卖方应在收到订单后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在用户帐户或订单中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确认这一事实。
  8. 买方承认,在收到货物时,卖方、承运人或任何其他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实体有权检查买方的身份,以核实买方的年龄和身份。
  9. 如果卖方怀疑订单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和/或怀疑买方的身份和年龄,卖方有权联系买方核实订单。
  10. 在通过网站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下,卖方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发送订单确认(验收),并将订单确认(验收)发送至订单中指定的买方电子邮件地址,由此产生卖方与买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购买合同是在远距离或在卖方所在地通过其他通信方式签订的,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约定,否则合同以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方式签订。在通过电话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将以文本形式向买方发送报价。
  11. 在买方选择的情况下,买方同意在 签订购买合同时使用 远距离通信方式。买方在签订购买合同时使用远程通信方式所产生的费用(互联网连接费用、电话费用、短信费用)应由买方自行承担,且这些费用不得与基本费率有任何差异。
  12. 如果购买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制造商提供原包装,则该包装也受购买合同约束。
  13. 在某些情况下,卖方允许买方在签订购买合同之前预订所选货物,但必须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进行。

4.货物价格和付款条件

  1. 买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以及与购买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相关的任何费用: a) 在卖方所在地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b) 在收到货物时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如果购买的货物价值低于 150.000,- 捷克克朗;c) 如果以捷克克朗支付,则通过无现金支付转入卖方在 Č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 s. 开立的 112634630/0300 号账户;如果以欧元支付,则转入 167446071/0300 号账户;d) 通过无现金支付卡支付。
  2. 除货款外,买方还有义务向卖方支付包装、保险和交货等相关费用。除非另有明确说明,购买价格包括与交付货物相关的费用。
  3. 买方始终有义务在货物交付前支付全部货款。在全额支付货款之前,货物始终是卖方的财产,但货物损坏的风险在买方验收货物时转移。
  4. 如果在卖方所在地签订购买合同,则在签订购买合同后立即支付货款。如果通过远程通信方式签订购买合同,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在签订购买合同后三天内支付货款;如果选择货到付款,则应在货物交付时支付货款。
  5. 如果未在到期日之前支付货款,则客户将失去双方交付所订购货物的订单,并且购买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期限将被取消。
  6. 在非现金支付的情况下,买方有义务标明可变符号,即税务文件的编号或形式发票的编号(如果在付款日未开具发票)或订单号。买方在非现金支付情况下的义务在将相关金额记入卖方账户时履行。
  7. 卖方宣布的货物价格折扣不得相互合并。
  8. 买方将收到收据和税务文件或简化税务文件:(i)在卖方处所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下,在货物交接时以印刷形式收到;或 (ii)在通过一种 远距离通信手段签订购买合同的情况下,以电子形式发送到买方指定的电子邮件。

5.买方撤销购买合同

  1. 如果购买合同是通过远程通信方式签订的,且买方是《民法典》第 419 条所指的消费者,则买方有权根据《民法典》第 1829 条第 1 款取消合同。如果购买合同的标的物是几种类型的货物或交付几个部分,则时限从收到最后一批货物之日起算。撤销购买合同必须在前一句规定的期限内发送给卖方。买方可将撤销购买合同的申请发送至卖方的注册办事处或电子邮件地址info@beny.cz。
  2. 如果根据本条款第 5.1 条撤销购买合同,则购买合同应从一开始就被取消。货物必须在卖方收到撤回合同通知后的 14 天内退还给卖方。如果买方撤销购买合同,买方应承担退回货物的相关费用,即使货物因其性质无法通过常规邮政路线退回。
  3. 如果卖方根据条款第 5.1 条撤销购买合同,卖方应退还已付货款。在买方将货物退还给卖方之前,卖方没有义务将收到的款项退还给买方。
  4. 对于根据合同交付的货物,如果买方打算根据条款和条件第 5.1 条撤销合同,则货物的使用范围不得超出买方熟悉货物的性质、特点和功能所需的范围。为了熟悉货物的性质、特点和功能,买方只能以在商店中可能采取的方式处理和检查货物。特别是,由于货物的价值,在购买合同的撤回期内,买方应正确对待货物,否则,买方有责任赔偿因货物使用程度高于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尤其是,买方无权拆除货物上的保护膜和其他保护性部件。买方承担退回货物损坏的风险,直至将货物移交给卖方时为止,如果货物是通过第三方发送的,则包括运输在内。
  5. 买方有义务使用未损坏的原包装(如果有提供)退回货物,原包装是货物的一部分,同时也起到防损作用,如果货物上有保护膜,则应连同保护膜一起退回。
  6. 买方有权使用卖方网站https://www.beny.cz/vraceni-zbozi.html上公布的撤回表样本,以根据条款和条件第 5.1 款撤回采购合同。
  7. 卖方有权单方面将货物损失赔偿要求与买方的货款退款要求相抵消。
  8. 买方承认,根据《民法典》第 1837 节的规定,对于根据买方的意愿或为买方个人生产或定制的货物,买方不能撤销交付货物的购买合同,也不能撤销交付密封包装货物的购买合同。nbsp;密封包装的货物,消费者已将其从包装中取出,且由于卫生原因不宜退货;以及 交付音频或 视频录像或 计算机程序的购买合同,如果消费者破坏了其原始包装。此外,如果交付的货物(包括已交付的原包装)损坏,则不能撤销购买合同。
  9. 如果货物是在卖方处所购买和/或如果买方不是《民法典》第 419 条所指的消费者,则不能按照条款和条件第 5(1)条的规定撤销购买合同,也不能更换货物。这并不影响买方对瑕疵履行的索赔。
  10. 如果买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还收到了一份礼品,则卖方与买方之间的礼品合同以先决条件订立。如果买方撤销销售合同,则赠品合同对该赠品不再有效,买方有义务将赠品连同货物退还给卖方。

6.卖方撤销购买合同

  1. 如果买方实质性地违反了购买合同规定的义务,特别是(但不限于)买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买方延迟接收货物或买方在卖方解决投诉后延迟接收货物,卖方有权撤销购买合同。
  2. 卖方还有权在缺货或卖方丧失履约能力(供应商未交付货物、供应商收取的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等)的情况下撤销采购合同。卖方还保留限制同一产品销售给一个人的数量的权利。
  3. 如果买方未满18周岁或无法核实其年龄和身份,卖方有权撤销购买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将不会交付给买方,卖方将撤销购买合同。
  4. 在无法核实买方签订购买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愿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的情况下,卖方也有权撤销购买合同。
  5. 卖方还有权撤销与买方签订的购买合同(I.)在货物价格出现明显错误的情况下,特别是(但不限于)订购货物的价格明显不同于该类型货物的通常价格,且上述货物未明确表明其为折扣或促销的情况,以及(II.在明显的文书错误影响到销售合同基本要素的情况下。
  6. 卖方 "有权在 "卖方 "和 "买方 "之间签订购买合同的次日起 14 天内撤销本条款和条件第 6 条所指的购买合同。
  7. 如果 "买方 "已经支付了至少部分货款,则这笔款项将在 "卖方 "撤销购买合同翌日起的14天内转回 "买方 "的银行账户。如果货物已经交付,卖方应在退货后退还货款。
  8. 卖方保留宣布购买合同无效的权利,特别是(但不限于)在出现滥用个人数据、IČO/IČO 数据、滥用信用卡等情况时,或者由于行政或司法机构的干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将被告知此类行动。买方承认,在上述情况下,购买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同时卖方有权根据《民法典》第 2991 条及其后条款的规定要求解除不当得利。

7.货物的运输和交付

  1. 如果买方要求以特殊方式运输订购货物,则买方应承担与该运输方式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2. 如果根据购买合同,卖方有义务将货物交付到买方在订单中指定的地点,则买方有义务在交货时接收货物。
  3.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需要重复交付货物或以不同于订单规定的方式交付货物,买方有义务支付重复交付货物的相关费用。
  4. 从承运人处收到货物后,卖方建议买方检查货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任何缺陷,应立即通知承运人。如果包装破损表明有未经授权的入侵,买方不得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
  5. 双方在货物运输中的其他权利和 义务可由卖方发布的特殊交货条件规定。
  6. 买方确认,只有在全额支付货款后才能移交货物。

8.瑕疵履约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双方在瑕疵履行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相关规定(尤其是《民法典》第 1914 至 1925 条、第 2099 至 2117 条和第 2161 至 2174 条的规定)以及作为本条款和条件组成部分的投诉程序(https://www.beny.cz/reklamacni-rad.html) 的规定管辖。a) 货物具有双方约定的特性,如果没有此类约定,则货物具有卖方或制造商描述的特性,或买方根据货物性质和广告宣传预期的特性;b) 货物适用于买方声明的使用目的或通常使用的目的 c) 货物的质量或做工符合要求,数量或重量适当 d) 货物符合法律要求。
  2. 卖方对买方在收货时货物无瑕疵这一事实负责。特别是,卖方应就买方接收货物时的事实对买方负责:
  3. 第8.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以下货物第8.2.条中的规定不适用于以较低价格出售的货物,因为货物存在约定较低价格的缺陷;不适用于旧货,因为货物存在与买方接收货物时的使用或磨损程度相应的缺陷;不适用于明显的或因货物性质造成的缺陷。
  4. 如果缺陷在收货后一 (1) 年内显现,则货物在收货时即被视为存在缺陷,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或货物的性质与此相矛盾。买方有权在收货后两 (2) 年内就货物出现的缺陷主张权利。

9.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买方在支付全部货款后即获得货物的所有权。
  2. 卖方不受《民法典》第 1826(1)(e)条所指的与买方有关的任何行为准则的约束。
  3. 卖方有权对可疑的货物订单进行调查,特别是,但不限于,如果这些订单与订购方式、提供的数据、要求的货物数量或根据买方意愿对货物进行的修改存在偏差。
  4. 卖方通过电子邮箱info@beny.cz处理消费者投诉。卖方将有关投诉处理的信息发送至买方的电子邮箱。
  5. 如果卖方为任何货物提供售后服务,则会通知客户。
  6. 捷克贸易检查局(Czech Trade Inspection Authority, Štěpánská 567/15, Prague 2)负责庭外解决因购买合同引起的消费纠纷。电子邮件:adr@coi.cz,网站:adr.coi.cz
  7. 卖方有权凭贸易许可证销售商品。

10.个人数据保护

  1. 买方为自然人,其个人数据的保护尤其受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关于在个人数据处理方面保护自然人以及个人数据自由流动的第 110/2019 Coll 号法案、第 2016/679 号法案(废除第 95/46/EC 号指令("GDPR"))以及经修订的关于某些信息社会服务的第 480/2004 Coll 号法案的保护。
  2. 买方承认对其个人数据的处理: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税号、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下统称个人数据),目的是行使卖方在购买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用户账户,以及保护卖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beny.cz/ochrana-osobnich-udaju.html。卖方声明,其处理个人数据符合 PPL 和相关欧盟法律,并使用适当的技术、组织和安全措施。
  3. 买方作为数据主体有权免费了解其存储数据的处理情况。在遵守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买方还享有 (i) 查阅其个人数据的权利,(ii) 更正不准确个人数据的权利,(iii) 限制(阻止)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权利,(iv) 反对出于以下目的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权利(v) 删除个人数据的权利,尤其是在以下情况下:收集个人数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已不再需要个人数据,或您已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以及处理个人数据没有其他法律依据,或个人数据被非法处理。同样,作为数据主体的购买者也享有数据可移植性的权利,即有权以电子形式、结构化、常用和机器可读的格式获得他/她自愿提供给控制方的个人数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技术上可行,他/她可以行使将这些数据传输给另一个控制方的权利(数据可移植性权利)。
  4. 卖方告知买方以下联系方式,以便买方能够联系作为控制方的卖方: - 书面联系 BENY, spol.801/52, Prague 1, 110 00 - 通过电子邮件地址:info@beny.cz- 电话:+420 222 210 045
  5. 买方作为数据主体有权向监督机构投诉,监督机构为捷克共和国个人数据保护办公室(Office for Protection of Personal Data of the Czech Republic, Pplk.Sochora 27, 170 00 Prague 7)进行投诉。
  6. 如果买方要求了解其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卖方有义务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卖方有权对提供前句所述信息收取合理费用。

11.最终条款

  1. 如果购买协议所建立的关系包含外国因素,则双方同意该关系受捷克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将由捷克共和国的主管法院解决。这不影响消费者根据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享有的权利。
  2. 如果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失效,则其中一项规定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有效性。销售合同或条款和条件的修改和 补充需要书面形式。卖方可以修改或补充条款和条件的措辞。本规定不影响在前一版本条款和条件有效期内产生的权利和 义务。

本条款和条件自 2023 年 1 月 24 日起生效。